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含现金分红)的置顶的论证与决策程序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的置顶由懂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含现金分红)的置顶的论证与决策程序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的置顶由懂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分红年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基准日 | 红股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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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送红股2 股(含税) | 2023-06-30 | 2023-07-03 | 2023-07-03 |
2021年度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送红股 2 股(含税) | 2022-07-04 | 2022-07-05 | 2022-07-05 |
2020年度 | 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每 10 股派发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 2021-06-28 | 2021-06-29 | 2021-06-29 |
2019年度 | 10送2股转1股派0.55元(含税) | 2020-07-09 | 2020-07-10 | 2020-07-10 |
2018年度 | 10派0.5元(含税) | 2019-06-13 | 2019-06-14 | -- |
2017年度 | 10送2股转2股派0.50元(含税) | 2018-07-25 | 2018-07-26 | 2018-07-26 |
2016年度 | 10派0.50元(含税) | 2017-07-11 | 2017-07-12 | -- |
2015年度 | 10派0.5元(含税) | 2016-06-21 | 2016-06-22 | -- |
2014年度 | 10送3.024029股派0.756007元(含税) | 2015-07-01 | 2015-07-02 | 2015-07-02 |
2013年度 | 10派0.5元(含税) | 2014-05-21 | 22014-05-22 | -- |
2012年度 | 10派2元(含税) | 2013-07-15 | 2013-07-16 | -- |
2011年度 | 10送3股派2.2元(含税) | 2012-05-10 | 2012-05-11 | 2012-05-11 |
词汇包括与本集团及其业务有关的术语和定义的解释。术语及其含义可能与标准行业含义或这些术语的习惯用法不一致。
股票的票面价值 | 又称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该种股票被称为有面额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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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账面价值 | 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每股账面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 |
股票的清算价值 | 是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
股票的内在价值 | 即理论价值,也是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 |
股票的理论价格 | 股票价格是指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价格。股票本身并没有价值,股票之所以有价格,是因为它代表着收益的价值,即能给它的持有者带来股息红利。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就是以一定的必要收益率计算出来的未来收入的现值。 |
股票的市场价格 | 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由股票的价值决定,但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 |
股利支付率 | 也称股息发放率,即分红总额与净利润总额之比。该指标反映公司分红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比例。 |
社会公众股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8.1条的规定,社会公众股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
证券投资收益 | 证券投资收益包括:(1)股票收益,股票投资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收入、资本损益和公积金转增收益组成。(2)债券收益,债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债券的利息收益。二是资本损益。三是再投资收益。 |
为完善和健全GA黄金甲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GA黄金甲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GA黄金甲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规划的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以股东总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本结构 优化、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参考剩余股利、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等股利分配理 论,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含 20%),且任 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不动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0%。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 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GA黄金甲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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